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3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重点支持北京、河北、广东等5省(区、市)做好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导言:8月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紧急预拨4.3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相关省份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7月下旬以来,华北、华南局地强降雨过程持续发展,造成严重洪涝、地质灾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8月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紧急预拨4.3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相关省份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在此前预拨救灾资金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北京、河北重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推动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二是支持遭受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的内蒙古、广东、广西等省(区)重点做好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当前,我国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防汛救灾形势复杂严峻。财政部将切实绷紧防汛救灾这根弦,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盯灾情发展变化,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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