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无人驾驶装备应用工作指引
导言:《工作指引》明确应用主体、无人驾驶装备、安全员的条件以及商业示范应用申请流程,对无人驾驶装备应用管理要求和道路通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保障了无人驾驶装备的路权。
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工信、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出台《江苏省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为推动快递无人配送车规模化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工作指引》明确应用主体、无人驾驶装备、安全员的条件以及商业示范应用申请流程,对无人驾驶装备应用管理要求和道路通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保障了无人驾驶装备的路权。
近年来,江苏局大力培育发展行业新质生产力,积极推广应用无人配送车,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使用快递无人车1256辆,常态化运行无人配送线路780条,快递无人车月运输快件近2900万件。
下一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将加强政策宣贯,推动《工作指引》落地见效,引导寄递企业规模化应用无人配送车,不断提升行业新质生产力水平,强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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